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吨氨甲环酸;100吨周效磺胺;50吨洛索洛芬钠、45吨苯磺酸氨氯地平、5吨磺胺左氨氯地平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8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吨氨甲环酸;100吨周效磺胺;50吨洛索洛芬钠、45吨苯磺酸氨氯地平、5吨磺胺左氨氯地平产品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高新园区华阳路36号;
行业类别: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建设内容:项目投资约3000万元人民币。1、利用车间三(302车间)新增150吨/年氨甲环酸生产线。2、利用车间二(201车间、202车间)SDM(Na)生产线增加100吨/年周效磺胺生产,与原有同系列产品柔性切换生产。3、利用车间三(301车间)CELB、4-SAPH生产线增加50吨/年洛索洛芬钠、45吨/年苯磺酸氨氯地平、5吨/年苯磺酸左氨氯地平产品生产。与原有产品柔性切换生产。4、本项目年产副(联)氯化钠106吨、磷酸二氢钠49吨、醋酸钠21吨、醋酸钙53吨、盐酸479.1吨、硫酸钡444吨、硫酸铵50吨。
项目性质:改建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对象。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大气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
名称 |
UTM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方位 |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 |
|
|
经度° |
纬度° |
||||||
|
坑西村 |
118.837647 |
28.909889 |
居住区 |
人群 |
2类 |
NW |
约2450 |
|
下卢新村 |
118.840827 |
28.910290 |
居住区 |
人群 |
2类 |
NW |
约2150 |
|
王千秋新村 |
118.848039 |
28.910983 |
居住区 |
人群 |
2类 |
NW |
约2200 |
|
后川祝村 |
118.841485 |
28.906697 |
居住区 |
人群 |
2类 |
NW |
约1700 |
|
十五里村 |
118.847122 |
28.906652 |
居住区 |
人群 |
2类 |
NW |
约1500 |
|
黄家(幼儿园、社区卫生院) |
118.848189 |
28.898041 |
居住区 |
人群 |
2类 |
NW |
约610 |
|
宣家村 |
118.862735 |
28.911958 |
居住区 |
人群 |
2类 |
NNE |
约2050 |
|
新山底村 |
118.850228 |
28.877019 |
居住区 |
人群 |
2类 |
S |
约1230 |
|
吕塘底村 |
118.846142 |
28.878596 |
居住区 |
人群 |
2类 |
SW |
约2000 |
|
廿里镇(含幼儿园、学校、医院、廿里、和美、通衢村、白马新村) |
118.835498 |
28.872069 |
居住区 |
人群 |
2类 |
SW |
约2000 |
|
十八里村 |
118.839369 |
28.891940 |
居住区 |
人群 |
2类 |
W |
约1900 |
|
杨家墈头村 |
118.828819 |
28.896037 |
居住区 |
人群 |
2类 |
WNW |
约2300 |
|
杨家突村 |
118.840053 |
28.888029 |
居住区 |
人群 |
2类 |
WSW |
约1250 |
表2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
保护目标名称 |
坐标 |
距边界最 近距离(m) |
相对 方位 |
主要保护对象 |
保护要求 |
|
|
东经° |
北纬° |
|||||
|
乌溪江 |
/ |
/ |
约5500 |
E |
河流水质 |
/ |
|
江山港 |
/ |
/ |
约2700 |
NW |
河流水质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本项目各类废水分质收集后拟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厂区综合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100t/d,预处理工艺采用絮凝沉淀+pH调节+臭氧催化氧化,生化工艺采用厌氧(IC塔)+缺氧+二级好氧+初沉池+高效脱氮+终沉池。常规污染物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限值,特征污染因子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废水由园区集中污水管网送巨化环保科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其外排尾水主要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他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基本无影响。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储罐废气,废气根据性质分类收集并采取不同的处理工序,然后接入综合处理装置,采用活性炭/树脂吸附+二级碱喷淋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污泥、废溶剂、废过滤材料、废树脂、废布袋、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4、噪声:企业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内,同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见表3。
表3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
类别 |
排放源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执行标准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pH、CODCr、氨氮、总氮、总磷、甲苯等 |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做好废水的分类收集工作,分质分类收集。 (2)厂区已建有车间预处理装置2套,采用中和+树脂吸附+蒸发浓缩预处理,单套处理规模为2.5t/h。综合废水处理设施1套,预处理出水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站,综合废水预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pH调节+臭氧催化氧化;生化处理单元处理工艺为:厌氧(IC塔)+缺氧+二级好氧+初沉池+高效脱氮(6级串联)+终沉池;所有废水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 (3)厂区已建有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为400m3(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已设置事故废水应急切换系统等。 |
pH、COD、SS、BOD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DB33/887-2013,AOX达到GB8978-1996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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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生产工艺 |
粉尘、酸性废气、氨、有机工艺废气 |
车间二、车间三废气单独收集处理但处理工艺相同,其中桶装料投料废气和包装废气采用局部负压集气,其余工艺废气采用管道收集。废气处理工艺如下: ①酸性及中性有机气体预处理:二级冷凝(5℃+-20℃)+碱喷淋; ②碱性有机气体预处理:酸吸收+碱喷淋; ③二氯甲烷气体预处理:一级冷凝(5℃)+碱喷淋+水喷淋+树脂吸附; ④酸性无机气体预处理:一级碱喷淋; ⑤碱性无机气体预处理: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 ⑥包装、投料粉尘预处理:布袋除尘; ⑦车间二和车间三各设1套综合废气末端处理装置,其中车间二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二级碱喷淋处理,无机废气采用二级碱喷淋,总设计风量9000Nm3/h;车间三有机废气采用树脂吸附+二级碱喷淋处理,无机废气采用二级碱喷淋,总设计风量9000Nm3/h。车间二、车间三废气处理后均汇入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口距地高度为25m。 (2)建设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1套,采用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生物除臭的方式处理,设置15m废气排气筒(DA003),设计风量3500Nm3/h。 |
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310005-2021)有关要求。 |
|
储罐 |
呼吸 废气 |
依托现有,采用平衡管、氮封+呼吸阀减少大小呼吸废气,呼吸废气收集后送车间一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1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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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生产过程 |
危险 废物 |
(1)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固废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对危险废物的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2)各类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处置协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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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及土壤 |
车间、污水站、仓库、危废库等 |
CODCr、氨氮、甲苯、AOX等 |
(1)源头控制措施: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 (2)末端控制措施:根据相关规范和项目特征,将厂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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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生产设备 |
Leq A |
(1)合理总平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 (2)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3)加强设备维护,杜绝带病作业。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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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
(1)依托厂区已设置的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400m3)及配备事故废水应急切换系统等。 (2)修订现有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根据项目变化情况及时修订。 (3)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日常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4)根据应急预案等要求,配备相匹配的环境事件应急设施和设备,日常加强保养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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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对本次评价,我单位认为: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吨氨甲环酸;100吨周效磺胺;50吨洛索洛芬钠、45吨苯磺酸氨氯地平、5吨磺胺左氨氯地平产品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满足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等级要求;项目实施具有明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该项目也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等环境污染影响,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做好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工作,尽可能减缓或避免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在落实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
以项目厂区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范围内长期居住和办公的公众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
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的意见,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3、公示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11.20
环评文件报批前环评单位将在环评单位网站对环评报告书全本进行公示,公众可登录建设单位网站查阅。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阳路36号
联系人:任总 电话:15757071230
2、环评单位
杭州敬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同人精华1座423
联系人:杜工 电话:0571-88011805
3、审批部门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0-3890106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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